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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专第二中心小学关于学习贯彻《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国二[2009]035

 

各小学:
     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0939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教人〔2009242号)精神,现就我中心校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精神。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几年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指导思想,对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提出了破解的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校和全体教师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措施,是新形势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本质要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文件内涵,把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实施意见》精神与分析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改革发展的任务结合起来,对照《实施意见》找差距、理思路、提措施、抓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结合实际,健全机制,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实施意见》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等事关教师队伍建设全局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各校要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规划,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教,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要创新教师管理机制,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和优化岗位设置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教师工作活力,提升教师管理效益;要注重教师专业素质发展,大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名师培养工程,积极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校本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镇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三、加强组织,强化责任,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既是各校和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推进我镇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次极好机遇。各校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基础工程,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校长是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起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责,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不断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管理和服务,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中心校将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督导的评估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考察评估各小学校师德建设、教师管理和校本培训等工作,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校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请于2010113日前上报中心校。

附件:

1、南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09〕399号).wps 

2、

国专第二中心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南安市国专第二中心小学

20091216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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