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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打印文件』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执[2010]8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研[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研(2010)4号.doc

闽教办研(2010)4号附件.rar


 
                                   南安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2010年3月4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文明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文卫委,市分管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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